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违法违规致特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说,事故调查组要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电焊工违规操作起火后逃离
骆琳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上海市17日晚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尤其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
1 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
本报讯 (记者吴伟)“11·15”火灾大楼的外墙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方,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董事长黄佩信自事发当日始,已接受警方调查。据记者调查发现,有关的工程招投标公告显示,上海佳艺与上海静安区政府存在密切业务往来。
施工方为总包方全资子公司
昨日,静安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资料显示,自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上海佳艺在静安区政府对外招标的装修工程中中标共36项,其中35项附有中标价,合同总金额为2800多万元。
上海佳艺的中标项目主要集中于学校、政府及事业单位。上海佳艺的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于2000年4月在静安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二级,与装饰工程范围内相配套的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等。
此次失火的胶州路728号节能改造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再由其分包给了上海佳艺。股权结构显示,后者是前者的全资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国有企业。
曾遭上海建交委两度“点名”
在静安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中,上海佳艺于2006、2007年两度获得“静安区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称号。然而,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记录中,上海佳艺因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问题被两度“点名”。
2006年,上海佳艺被上海建交委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08年,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上海佳艺的名字又在其中。
而上海佳艺的母公司静安建总,是一家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资5000万全资持股的国企,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但是其仍在静安区政府的招标项目中频频中标。在列为“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的当年,该公司还是在静安区获得了区市政配套局综合整治工程等多个项目。
上海佳艺位于常德路、武定路路口一片即将进行改造的旧式棚户区。目前上海佳艺已经停止一切业务。昨日下午,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就工程施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等相关采访要求,称负责人不在。据媒体报道,该公司董事长黄佩信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该公司脚手架施工的负责人沈先生称,外墙节能改造的具体负责人前日均被警方带走,在外地的负责人也赶回上海,接受警方调查。沈先生表示,3幢大楼之中,具体负责起火大楼施工的负责人已被警方暂时控制。
目前,有关黄佩信与静安区高级官员有紧密关系的传言尚未得到官方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