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春华秋实圆满收官的五年。从引进、示范和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到培育、扶持了一支遍布全国的节能服务队伍,进而奠基了充满朝气、高速发展、方兴未艾的节能服务产业,终于实现了从一个国际合作项目向一个新兴产业华丽转身式的成功跨越。
“十一五”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性政策终于出台的五年。在“十一五” GDP单位能耗降低20%作为约束性指标的宏观大背景下,从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到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到2009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南洛阳主持召开“节能工作座谈会”,无不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重视程度一直在逐步加强,从而催生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陆续出台。国办发〔2010〕25号文的颁布实施,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长达十余年示范推进过程的里程碑,对扶持节能服务公司更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节能服务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十一五”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走向成熟、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从2006年到2010年,EMCA会员从89家递增到560家,增长了5倍;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增长了9倍;节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从1.6万人递增到17.5万人,增长了10倍;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3亿元递增到836.29亿元,增长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增长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年节约标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增长了11倍;在“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元。这一组组鲜活的数字,印证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节能市场上强劲的生命力,彰显了节能服务产业一年一大步、五年一飞跃、势不可挡、高速发展的总体态势,承载了全国节能服务人的辛勤和智慧、责任与使命、光荣和奉献!
一、“十一五”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总体态势及成就
自2006年至2010年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路线图是高举一面“旗子”——合同能源管理,依托两个“台子”——EMCA服务平台和ESCO融资担保平台,驱动三副“轮子”——技术、融资和市场(政策缺失),淌出四条“路子”——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融资租赁型。五年里,在五个方面取得了光辉的成就:产业队伍迅速壮大、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产业投资屡创新高,年节能能力和减排量双双攀升,并逐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将节能服务产业纳入国家政府层面予以大力扶持,为“十二五”产业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