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产品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照明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据2006年国际能源署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全球所有OECD国家及欧美发达国家每年有19%的电力和3%的燃油用于照明消费,我国照明用电约占总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照明节电工作作为成本有效、效益明显、技术可行、易于操作的节能减排措施,成为各国应对能源供应紧张、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改变一个灯泡,同时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就可以改变整个世界。”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照明节电工作。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绿色照明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之一,一直是节能工作的重点。我国于1996年启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2004年《节能中长期规划》、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均将其列入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开展以来,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和技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的政策、措施,如能效标准标识、节能认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政府采购、高效照明产品市场监督检查等。这些政策措施极大促进了企业开发和生产高效照明产品的积极性, 大大提高了高效照明产品的产量,促进了照明产品的市场转换。绿色照明工程实施以来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据测算,1996-2005年中国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累计节电59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碳计)排放17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3万吨。“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政策,共推广3.6亿只低汞含量节能灯,实现年节电125亿千瓦时,节能灯市场价格比推广前下降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