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5-2016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申报。
具体要求包括:
1.融资主体。
(1)申报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已建立;(2)企业或股东有相关建设和运营经验;(3)融资主体承担运营和运维业务。
2.项目。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当地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2)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并立项,已完成相关报批程序,2015-2016年有具体融资需求;(3)企业或股东对项目贷款提供一定信用支持;(4)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结合项目申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节能环保效益、项目风险、还款来源等方面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推荐。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目录》。
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目录》,独立审贷,并视项目具体情况提供差别化融资支持;贷款期限一般可达5-10年。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