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随着今年环境污染的日趋加重,煤改电、煤改气也从呼声变成了实际,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接下来,我们将为您盘点各地为煤改电、煤改气做了哪些工作。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已基本形成以集中供暖为主,多种供暖方式为补充的格局,但还存在热源供给不足、清洁热源比重偏低、供暖能耗偏高等问题,不利于保障群众的采暖需求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悉,我国产业结构依然偏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费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6倍。且重化产业围城现象突出,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挤占发展空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十分突出。
提速北方清洁取暖进程
201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提高北方地区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规划》明确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此外,鉴于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最为严重,“2+26”重点城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且所在省份经济实力相对较强,有必要、有能力率先实现清洁取暖。《规划》针对这些城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60%以上。
部署城市清洁取暖工作
2017年,财政部等四部门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遴选确定了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山东济南、河南郑州和天津等12个城市入围首批试点,并批复了实施方案。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的指导思想,试点城市因地制宜来设计切实可行、居民欢迎的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和试点方案。12个试点城市未来3年将共计获得中央奖补219亿元。
今年8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公布了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拟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是: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淄博、济宁、滨州、德州等23个城市。
“试点城市均处于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区域,将优先保障能源供应。”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表示,有关能源企业将在气源保障、管道建设、储气能力、电网改造、地热开发生物质储运等方面,对试点城市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守住底线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强调,对于2018年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实事求是、以供定需、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财政、价格、金融等政策的协同,确保清洁取暖百姓可承受,地方可持续。
加快散煤治理是北方清洁采暖的重要方面,可以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减少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重要一环。数据显示,2017年,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4%。2017年-2018年秋冬季,“2+26”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78微克/立方米,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数高达30天。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也提到,未来三年内,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全部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转自《政府信息采购网》原标题:扩围23试点城市推进清洁取暖多元化)